三建[2020]10號
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其他相關單位:
近來,市區建設單位違反建設程序,未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問題依然存在,擾亂了我市建筑市場秩序,給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帶來隱患。究其原因,建設單位違法建設在先,施工企業也存在無證施工違法行為,同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些違法施工行為,給行業規范發展造成不良影響。按照《三門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規范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試行)的通知》(三建【2019】366號)要求,為加強市區房屋建筑項目建設程序管理,規范建設行為,現就治理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在項目建設中未按基本建設程序違法施工行為要求如下:
一、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要抓緊自查自糾,主動上報以下情況:2019年9月12日以來未辦理施工許可證違法施工的項目和雖已辦理施工許可證但未批先建違法行為未立案的項目。2020年2月15日前上報市住建局建管科,凡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報并經查證屬實的,可予以從輕處理。
二、今后未辦理施工許可證繼續違法施工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除立案查處外,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年度企業評先及所有項目評杯創優等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報請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記入誠信體系“黑名單”。
三、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市場行為,促進我市建筑業健康有序發展。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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