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建〔2017〕18號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
全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專項檢查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專職從業人員市場行為,提高招標代理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認定辦法》等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招標代理機構專項檢查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并已取得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含外省進豫代理企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
二、檢查內容 (一)資格條件 1.資格證書、營業執照是否齊全有效;工商登記主要事項、技術負責人等發生變更的,是否及時辦理了資格證書變更手續; 2.招標代理機構是否與國家機關或所屬單位存在隸屬或者經濟利益關系的問題; 3.技術負責人、工程類專職技術人員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是否存在掛證現象; 4.有無固定的營業場所,辦公設施及辦公條件是否滿足開展工程招標代理業務需要; 5.組織機構設置是否合理,機構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代理工作規則、合同管理辦法、財務管理辦法、檔案管理辦法等)是否健全,工作人員是否熟知并按規定執行; 6.是否在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暨一體化工作平臺上錄入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外省進豫企業是否在平臺上進行登記)。 (二)市場行為 1.是否存在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情況; 2.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是否存在虛假招標、串通投標和逃避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問題; 3.招標代理工作是否符合法定招標程序和相關規定; 4.是否存在與所代理工程的投標人有隸屬關系或者經濟利益關系; 5.委托代理合同簽訂是否依法、規范; 6.是否存在對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責令改正的決定拒不執行或者以弄虛作假方式隱瞞真相的情況; 7.是否存在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三)工作質量 1.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等相關材料的編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是否及時向行政監督部門履行招投標相關報告和備案手續; 3.是否按代理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4.是否按照內部工作流程進行業務操作,招投標檔案資料是否齊全并及時備案、歸檔; 5.招標代理機構年度統計報表是否按規定及時填報。 (四)工作業績 從2015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代理機構開展招標代理業務情況。
三、檢查方式和時間安排 本次檢查采取由招標代理機構自查,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省廳抽查的方式進行。 1. 企業自查自糾階段(4月30日前完成)。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注冊的招標代理機構和設立的分支機構進行自查,要求企業對照檢查內容自查自糾,填寫《招標代理機構基本情況統計表》和《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持證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并負責收集各類附表,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各企業要自覺及時認真整改。 2.各省轄市、直管縣檢查階段(5月20日前完成)。按照企業自查情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地區企業逐一檢查,對每家受檢企業提供的工作業績清單,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進行抽取檢查,并填寫《招標代理機構檢查內容記錄表》和《抽查項目質量情況記錄表》(見附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各地要在5月30日前將檢查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省廳。 3.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抽查階段(6月30前完成)。2017年6月1日起,省廳將組成督查組對各市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對工作開展不力流于形式的部門進行全省通報批評。
四、檢查工作要求 1.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招標代理機構專項檢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按照工作要求,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認真部署和開展專項檢查。 2. 各招標代理機構在自查自糾階段,要對照專項檢查的內容和要求,認真疏理排查,積極配合,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歸納,并制定出相應整改措施,并落實到位。 3.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檢查工作中規避檢查、弄虛作假和存在問題拒不改正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并按程序記入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暨一體化工作平臺進行公開曝光。
聯系人:上官玉磊;聯系電話:0371-68080727。 Email:hnzbdL666@126.com
附件:1、招標代理機構基本情況統計表;
2、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持證情況統計表;
3、招標代理機構檢查內容記錄表;
4、《抽查項目質量情況記錄表》。
2017年3月15日 |